電車充電設備設負一層或以上
去年七宗新能源車火警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議員馬耀鋒有關電動車充電設備消防安全時,透露針對電動車起火後向上燃燒及難滅火的特性,去年參考內地及香港規定,消防局建議推動所有電動車充電設備只能設於負一層或以上。提到有城巿電動車充電設備已不能設於地庫,綜合澳門情況全設在地面不可能,折衷把設施設於負一層或以上。
聽意見盡快執行
黃少澤表示,電動車充電設備只能設於負一層或以上,建議於去年七月一日起執行,有關部門認為這屬重要諮詢。其理解要聽取業界意見,希望盡快推進,這類事件“一單都不能發生”,否則是不盡責、罔顧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議員王世民關注新能源車滅火,黃少澤指出,本澳去年新能源車共有七宗火警,涉及兩宗電動私家車、四宗電動電單車、一宗電動巴士。其中三宗個案的電單車嚴重燒燬,其他車輛或電池冒煙,事故原因是電池故障、電線短路,部分因操作不當發生。今年至今未有電動車火警。
電動車滅火複雜
為此,消防局已制作相關救火指引及相關培訓,購置多項應對電動車火警的裝備及工具。但電動車滅火是較複雜問題,電池難用水滅火,要待熱量消散才會滅火,問題較大,消防局會繼續跟進相關工作。
- 發佈日期︰
- 202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