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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錶經營競投須多元支付

批給期七年    獨一承批商    四月中開標

咪錶經營競投須多元支付

交通事務局昨日起為“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公開競投,要求承批實體必須提供多種本地及非本地的電子支付方式;並透過設立專用的手機App及網站予公眾查閱咪錶泊車位的使用狀態和支援遠端支付等。

咪錶泊車位智慧發展

原有的咪錶經營合同已於二○二三年四月到期,交通事務局早年修改《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咪錶自二○二三年五月一日起僅得以電子方式繳付,不再接受現金支付,同日起相關公共泊車服務由特區政府提供,並透過短期取得服務方式管理,咪錶泊車費會直接作為特區政府收入。

時隔近三年,交通事務局昨起開展“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是次批給期間為七年,由獨一承批實體經營,須提供多元支付、專用App和系統等,以加強本澳咪錶泊車位的管理及智慧化發展,令駕駛者更便捷支付和使用咪錶泊車服務。

設專用App收費系統

當局表示,投標者須在本澳經營包括從事管理及經營泊車業務的公司,不能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競投。是次公開競投要求承批實體必須同時提供包括“聚易用”、電子貨幣儲值卡、信用卡等多種本地及非本地的電子支付方式;為全澳輕型及重型汽車咪錶泊車位購置及安裝車輛探測傳感器,並透過設立專用的手機App及網站予公眾查閱咪錶泊車位的使用狀態和支援遠端支付等。此外,承批實體須自行出資購置及安裝“一管多”的收費系統用作更換現有相關收費系統及設備,以保障現有咪錶泊車位的運作順利過渡。

投標者需於四月十日(周五)下午五時前,將投標文件送交至交通事務局六樓公共關係處。開標會議將於四月十三日(周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假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五樓多功能室舉行;交通事務局其後將按投標者所提出的價金(回報金)、收費系統及軟硬件設備的執行計劃、施工期、公共泊車服務的額外計劃、人員計劃及相關業務經驗評審及作出判給。有關競投案卷的公告、競投方案及承投規則可瀏覽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如需購買競投案卷副本則需親臨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發佈日期︰
202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