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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研咪錶位電子化執罰

回覆議員監管濫泊街位充電位書質

當局研咪錶位電子化執罰

交通事務局長鄭岳威回覆議員周家俊關於監管濫泊街邊咪錶位,以及濫用私家車充電車位的書面質詢時表示,交通事務局在今年開展的“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公開競投中,已明確要求承批實體須落實一系列提升泊車管理效率與服務品質的措施。當中,承批實體須按照競投案卷要求接受多元電子支付方式,並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收取泊車費用。

要求裝置探測傳感器

同時,承批實體須為全澳輕型及重型汽車咪錶泊車位購置及安裝車輛探測傳感器,且須預留圖像識別技術的功能,以配合未來服務擴展的需要。亦須設立專用的泊車管理系統、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站,整合即時泊車位使用資訊,方便公眾查閱咪錶泊車位的使用狀態,從而提高入錶率和周轉率,相關系統亦可輔助警方執法,加強管理成效。

交通事務局將持續優化及完善泊車管理系統,以提供更便捷的泊車服務。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則表示,會持續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共同研究咪錶泊車位電子化自動執罰的可行性及提供意見。

探討充電位資訊互聯

針對電動車充電位被濫用問題,鄭岳威引述環保局表示,已要求電力專營公司須配合相關執法工作並加強宣傳,包括透過社交媒體和停車場張貼告示,說明充電車位的用途及呼籲駕駛者自律,確保充電設施供有需要的電動車使用者充電。同時,環保局與交通事務局正聯同電力專營公司,探討公共停車場充電樁與相關充電車位的使用資訊互聯同步技術的可行性,以便利電動車使用者。

交通事務局已要求停車場管理公司加強巡邏,依法處理違規車輛,減少佔用。

同時,計劃在更新停車場管理合同時引入技術條款,透過提升硬件設備及技術手段,加強充電泊車位的實時資訊收集效率。

發佈日期︰
2026-05-21
消息來源︰
澳門日報